2025山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专任教师893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519人,高级职称244人。附属医院人员910人。拥有全国中医临床人才1人、山东省教学4人、山东省教师2人、齐鲁1人、山东省医师5人、山东省名中医3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4人、山东省技术能手1人、菏泽市拔尖人才3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室2个。
学校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66万平米,占地1100余亩的新校区即将完工投入使用。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42.3万元,图书馆图书116.48万册。现有校内实践基地20个,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275所,药学专业大型制药企业实习基地20处。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室内场所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
学校设有10个教学院系,21个普通专科专业、6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2个公费医学生专业,涵盖了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公共管理与服务三个专业大类。其中,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骨干专业3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
主持建设了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虚拟仿真示范基地1个,在线精品课程3门,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精品课程3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4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省级社区教育课程117门,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10门。主持制定了高职高专临床医学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国家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山东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高职高专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受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委托,完成了《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准入标准与资格考试设计研究》项目。目前承担高职高专临床医学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促进职业院校卫生类有关专业质量研究”调研项目工作。
近5年来,教科研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155项,其中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承担教育部、省和市级教科研课题306项,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50部,其中规划教材58部。《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为全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学校深化校企合作,与鲁南制药、辰欣药业、欧普康视等企业合作,成立了“鲁南班”“辰欣班”和“漱玉店长班”,实施订单、定向式培养。自2020年以来,学校在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中始终成绩名列前茅。
学校与潍坊医学院达成合作协议,联合招收护理专业“3+2”专本贯通培养班。加强与英国、德国、韩国、日本、菲律宾等高校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和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利用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专业学科建设。深化与境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层次,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交换、联合培养、短期游学和实习项目,增强合作凝聚力,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提质升级,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
学校为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全国健康养老服务生产性实训基地、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首批学分制试点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智慧教育示范校、山东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先后荣获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菏泽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人员3名、初级岗人员26名,共计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2025 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 应聘专职辅导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均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 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 http://wsjkw.shandong.gov.cn/ )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zmc.edu.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4月7日9:00—2025年4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
2025 年4月7日17:00—2025年4月18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点击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5 年4月15日17:00后,尚未报名的,不能进行注册报名;尚未初审的,暂时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重新提交审核。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2、3):
(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3)身份证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2025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须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5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2025年10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5年10月31日前可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7)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近半年内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8)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注: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一致的,只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即可,无需再提交单独的研究方向证明);
(9)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10)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可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在报名阶段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2025 年4月7日9:00—2025年4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阶段,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1. 笔试
(1)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60分钟。
(3)专职辅导员岗笔试主要内容为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综合知识。专职教师岗、实验教学岗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要求专业相关的学科知识。教辅岗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笔试总分100分。为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5)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6)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 面试
(1)专职教师岗及实验教学岗面试采取,模拟授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及教辅岗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将在笔试后公布的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
(2)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应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视频连线、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点击查看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0-5925970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点击查看>>>
3.证明材料模板
原标题: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rWULI6V8UoGXODAUGllbA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广东省梅州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专项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 2025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人公告
- 2025山东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教师11人公告
- 2025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78人公告
- 2025安徽蚌埠第三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25人公告
- 2025浙江嘉兴南湖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人公告
- 2025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招聘教师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 2025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顶岗教师招聘1人公告
- 2025浙江丽水市松阳县第一中学招引教育人才(一)体检结果及入围考察公示(一)
- 2025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调整教师招聘部分岗位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