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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准格尔旗委 旗人民政府印发<准格尔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准党发〔2024〕8号)文件精神,计划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准格尔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5.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即1994年4月1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4年4月11日(含)后出生;

7.符合《准格尔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所列学科和专业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格尔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准格尔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9日下午17: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打电话咨询。

5.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但是,针对岗位开考比例的调整最低不得低于1︰2。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不划定范围,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应聘者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引进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等,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主动放弃引进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通知印发前,出现考生在招考各环节被取消资格、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本次引进人才在准格尔旗最低服务期为5年,按照人岗相适等原则,引进人员须服从岗位(单位)调剂,服从所分配岗位(单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旗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不得调离准格尔旗。

三、人员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读院校均为第一轮公布“双”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研究生符合第二轮“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准格尔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四、纪律和监督

(一)准格尔旗纪委监委派驻旗人社局纪检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对象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由准格尔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7—42219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准格尔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准格尔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原标题:准格尔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e.gov.cn/zwdt/tzgg_1/202504/t20250411_378222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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