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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招聘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公告【招144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之日起5日内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请报考者自行在网上查询。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不足2: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1.领取《面试通知书》。提前3日向面试入闱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在苍溪县城进行,面试详细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材料而影响考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面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所有考试结束之日起5日内,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面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体检入闱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一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在指定(注:临时随机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则安排加试(面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选派1名人事干部、1名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则安排加试(面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人事科通知其办理相关聘用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事宜之前,属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正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若是复印件,原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正式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不按公告规定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的、违反上级有关招聘和考风考纪规定的、违反本次招聘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可政策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商相关招聘单位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

见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1-3.doc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报考信息表

4.政策咨询电话.doc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1月18日

原标题:苍 溪 县 卫 生 健 康 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的公 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gy.gov.cn/govop/show/20191119055711-32680-00-00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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