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公告【招17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考资格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按是否中共党员、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上述项目先后顺序进行综合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二)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新体育场(师范类招聘现场)
(三)报名携带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由应聘人员打印并签名);
2.正面2寸彩照1张用于《报名表》,报名表中有彩色打印头像的无需再提供照片;
3.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其他各类证书等材料。
4.个人简历。
为方便提前了解考生情况,考生于11月28日前可将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到1597505526@qq.com电子邮箱。文件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试讲对象。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二)试讲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当总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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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招聘计划.docx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9年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tuo.gov.cn/art/2019/11/20/art_1511795_4038295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