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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招602人】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奉贤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

1.上海市户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上海市户籍

(1)国家重点大学、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招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政治、中学心理);

(2)高等院校音乐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1.2017、2018、2019届奉贤户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市其他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

3.外省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学科对口,艺体类专业毕业生详见第6条);

2.应届毕业生须达到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成绩积点,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应届和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425分及以上)等级证书;艺术及体育类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岗位,对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4. 应聘语文学科、学前教育岗位的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余学科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 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历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

6. 艺体类专业毕业生,除报所学专业对口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外,还可报学前教育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如报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大学英语须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如报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语文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且大学英语须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

7. 部分岗位除以上条件之外,设有附加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中的说明;

8. 对于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2019年11月22-27日,登录奉贤教育教师招聘网:https://zhaopin.shfxjy.cn/,进行网上预报名。(参加2019年11月2日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预报名。笔试成绩如不合格,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2019年11月28—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在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632号)现场资格审核。同时代收测试费170元(现金)。

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2020年度奉贤区教师招聘面试资格通知单》。

(三)学校组织面试

应聘人员凭《2020年度奉贤区教师招聘面试资格通知单》,在2019年12月2—9日内登录奉贤教育教师招聘网:https://zhaopin.shfxjy.cn/提交面试申请,面试申请学校不超过3所。具体面试岗位的申请,可根据奉贤教育教师招聘网上的操作要求进行。

用人单位在2019年12月10—11日,根据面试应聘者材料进行预审,并发布本校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

用人单位成立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和学科面试小组,综合评定课堂教学能力等,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序,并于12月27日之前,报送《2020年度奉贤区招聘学校面试人员招聘意向确认名单》至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四)综合素质测试

教育局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确认名单,在2020年1月上旬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五)综合评定成绩

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分(2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分,形成综合评定总成绩,并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录用的入围人员名单。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用人单位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入围人员名单,按照学校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如用人单位未能完成招聘计划的,将由教育局组织剩余的入围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录用(签署自动放弃承诺书),则根据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排序名单,依次递补录用。

(七)拟录用人员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八)教育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方可录用为正式教师编制,否则取消本次教师录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5.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并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的章;

6.外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学生干部、毕业生”等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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