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招33人】
为满足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对工作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分两批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场次安排
根据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共33人(详见附件1)。按计划,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11月28日至29日;第二批:11月30日)。所有岗位全部纳入第一批招聘,第一批未招满岗位,将于11月29日在衢州市人力资源社会网再次公告,列入第二批招聘范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范围
第一批:
(1)“双”高校(“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的“学科”)、“211”及“985”高校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其他普通高校2020届全日制硕研及以上毕业生。
(2)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详见附件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①获得校级以上毕业生;②获得两次以上校级学生一、二、三等奖;③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④综合成绩在各专业前40%(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的综合成绩在各专业前80%)。
(3)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学金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2020届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第二批:
全国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衢州人才网、衢州学院网、衢州教育网、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公众号及浙江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1160412664@qq.com)投递简历,进行网上预报名。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预报名的仍需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专场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16幢310B、312A、312B、402B、404A、409、410B教室。
第二批专场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27幢204、206、207、208、304、306教室。
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填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外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3);
2.身份证;
3.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5.学校盖章的成绩表;
6.获奖证书;
7.其他体现技能、特长及体现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以上2-7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2,3,5,6,7项。
(三)资格审查
衢州实验学校教育各学科组对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衢州实验学校教育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第一批: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第二批: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人员可不参加笔试。
(四)考试
第一批:本批次招聘教师岗位不组织笔试,以半结构化面试(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形式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语文、数学、科学教师岗位半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半结构化面试+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11月28日14:00-17:00
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16幢310B、312A、312B、402B、404A、409、410B教室。
第二批: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深度和灵活度。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11月30日11:30-13:30(开考后考生迟到超过半小时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27幢204、206、207、208、304、306教室。
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上线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菱湖校区(衢州市讲舍街26号)。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面试合格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0-2910019、3045278(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0570-3087081(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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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衢州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原标题: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c.edu.cn/2019/1122/c1216a49381/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