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临泽县选拔15名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召集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卫计委等部门负责人,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确定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10:1的,取消该职位或递减公选职位名额。
(四)党委推荐
各镇党委要切实强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本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体研究审查,按成熟度先后顺序进行书面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负责任的推荐报告,于2015年5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五)笔试
笔试于5月下旬进行,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县情县力等。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于5月下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自我认知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换算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4: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的考察人选以平等资格进入组织考察。
(七)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分职位对考察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
1.履历业绩分析。对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的人选,围绕学历层次、担任职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开展履历业绩分析。
2.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组织召开乡镇机关干部职工会议,采取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德的专项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价计分。
3.综合评价。由考察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和量化评价。
(八)汇总分析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按照镇党委推荐意见占40%、履历业绩分析占20%、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占30%、考察组综合评价占10%的比例,对考察人选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分析,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初步使用排名建议,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各公选岗位任用建议。
(九)县委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公选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各职位拟任人选建议方案,并进行表决,形成任用决定。
(十)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常委会决定拟任人选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编办、人社等部门配合实施,县纪委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936-5520650
监督电话:0936-5520666 (县纪委信访举报室)
12380 (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
原标题: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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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