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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大渡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试考核结束当天即与招聘单位和相应主管部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考生面试成绩或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上述情况均一致,则采取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对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合格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自动放弃资格的考生应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拟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审批备案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转正后,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咨询电话:023—688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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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大渡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20年大渡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3.大渡口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大渡口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5.专业参考目录.doc

6.报名所需材料.docx

原标题:大渡口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1-28/52528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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