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赴东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公告【招30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和入围人选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贾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考察工作由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贾汪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贾汪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 0516-87618686
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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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
原标题:2020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赴东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zjw.gov.cn/Item/92752.asp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