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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5名教师公告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和考官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要求届时详见2019年12月27日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⑤面试评委的组成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班,到外省聘请县市各学段学科骨干教师、学科教研员担任面试评委,每个评委组为5-7人。面试评委于面试当天早晨从外地出发抵达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若双方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专业知识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需于2020年1月13日至17日到黄梅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完成体检。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学历档案审核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到本人所在单位、院校或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出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反映个人遵纪守法情况。

往届中、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2020年1月13日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个人学籍档案转递单,并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的考生2020年6月30日前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个人学籍档案转递单,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个人学历、教师资格证涉嫌造假的,将视作考察不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考生应聘录取后,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七、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的往届毕业的人员和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岗。实行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经黄梅县人社局审核备案,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与黄梅县教育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三方就业协议文书由2020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提供,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拒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笔试成绩依然并列,则递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20日前向黄梅县教育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个人学籍档案审核合格后,经公示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个人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笔试成绩依然并列,则递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拟聘用的往届毕业生,随即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十一、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09(县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1-2.docx

1、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2、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局

黄梅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

原标题: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gov.cn/Item/92153.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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