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符合岗位报考资格、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且不超过1:10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加试笔试,并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其它应聘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于面试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按岗位需求分类采取课堂试讲+现场答辩和业务技能考核+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权重分配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课堂试讲+现场答辩,课堂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信息管理专技岗位:业务技能考核+现场答辩,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面试各环节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分、报分,考生确认签字,总成绩按规定比例加权求和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http://www.hgpu.cn/)进行发布。
(1) 课堂试讲。
课堂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教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百分制计分。
(2)业务技能考核。
根据相应岗位的业务技能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的水平和熟练程度,采用规定时间内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完成项目任务的方式予以评判,采取百分制计分。
(3)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46369(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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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3日
原标题: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g.gov.cn/art/2019/12/13/art_10307_86265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