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5人】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按照荆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和荆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2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www.jzlg.cn)进行。请在网上下载《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好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高校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养老保险缴费等)扫描件等相应的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60994687@qq.com(邮件名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16-8517392)。
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报名表基本信息的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12月30日左右在学校网上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31日9:00~2020年1月3日9:00期间,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6-8517392。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上午9:0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职院校教师必备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入围情况于2020年1月6日左右在学校网站上公告。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说课试讲的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面试公告。
面试在2020年1月11日进行,以学校官网上面试公告的时间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学校官网上公示。
九、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市教育局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经审定后,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三)聘用
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根据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市教育局和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告,由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6—8517392
举报投诉电话: 0716—8278275(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0716—4132877(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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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zlg.cn/index/tongzhi/1071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