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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江北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27人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江北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江北区2019年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3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岗位中的学历、资格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67721924。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s://www.cqjb.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网上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范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必须一致。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等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2月18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2月19日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笔试考务费共10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拟招聘岗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3)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6日9:00- 12月 28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报考职员岗位专业科目内容测试《管理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临时放弃的,不再递补。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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