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选聘公告【招3人】
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为全市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拟在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范围内选聘工作人员3名。
一、选聘对象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培训室工作人员1名、师资管理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1.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常州市市级荣誉表彰。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5年及以上,担任办公室工作5年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近三年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及以上。
2.培训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5年及以上,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师资管理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5年及以上,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5)中共党员,担任中层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1.成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相关人员组成。
2.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20年1月6日,到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办公室(201)报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582339)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教育教学与教科研的实绩和获奖情况等)(打印稿)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3.面试。由选聘领导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办公会议决定。召开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办公会议,对通过面试的教师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选聘公告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教处,人教处审核汇总,并按规定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原标题: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changzhou.gov.cn/html/jyj/2020/CKHNPPHO_0102/10763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