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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招聘公告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面向国外高水平大学新近毕业的博士招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人才。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引进单位,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要求,足额配套资助经费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按聘用,享有学校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并获得博士后流动站正式推荐。

(五)能够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六)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七)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九)入选者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十一)符合上述(一)-(十)款条件,在每批次截止日期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四、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入选结果。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中文或英文(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附件2;正式填报申请表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或“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系统中下载)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中文或英文版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1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递交或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注:《申请表》中“推荐单位”栏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汇总、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分2个批次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第一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3日,逾期报送的申请材料我校将于第二批次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材料第二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不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须申请材料没有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来校(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将依照相关要求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五)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资助经费(或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款账户。

六、遴选方式

自 2020 年起,对世界排名前 30 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 100 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 50 人、外籍人员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 5 月、10 月分两批次公布。

七、联系方式

电话:86-451-86418561

配送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423室

点击下载>>>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中文).docx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English).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16日

原标题: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today.hit.edu.cn/article/2020/01/19/7444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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