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考试各岗位开考情况
我局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5年4月)》(详见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按照上述规定,现将各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笔试无法开考的岗位4个
二、减少拟招聘人数的岗位1个
三、除以上岗位外,其余岗位照常开考。
四、《各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见附件2,免笔试岗位已在备注栏中进行标记。报名人员请仔细核对一下《名单》中自己的姓名和报考岗位是否准确,如有错漏或疑义请及时来电告知。同名同姓的报名人员已在备注栏中用出生日期进行区别标记。联系电话:7889662,联系人:小许。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将第一时间通过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予以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友情提醒:根据考试简章“七、其它事项……(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发放准考证前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 《关于学历学位认证的问题》见附件3。
需要补交学历(位)认证的考生请及时做好学历(位)认证,并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无须提前提交认证报告,省得多跑一趟)。
原标题: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15年4月)各岗位开考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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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社局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