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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73人】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3月13日上午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原件。考生本人须于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人选资格。

被考察人员在考察体检人选中按成绩且1:1的比例确定。因被考察人员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招聘单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被考察人员。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评价。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被考察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被考察人员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招聘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33-2126211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33-2270367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533-314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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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xls

双建设高校名单.doc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xls

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荐表.doc

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3月4日

原标题: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dian.gov.cn/art/2020/3/4/art_6235_189550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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