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蚌埠学院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硕士层次)招聘公告【招21人】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签约与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
(一)本次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2-3177269。
(二)2020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来我校报到,并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报送主管部门报批时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上述报到时间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变动的,另行通知。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蚌埠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曾老师
电话:0552-3177261 E-mail:bbxyzp@bbc.edu.cn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邮编:2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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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
2020年4月26日
原标题:蚌埠学院2020年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硕士层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844600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