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相近专业,每日定期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外(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报名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5月1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8日11:00-5月22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8日12:00-5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2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5月22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2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5月18日12:00-5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后,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25日9:00-5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在笔试前1周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0年5月18日12:00-5月23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5月23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具体要求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sqwjjdjb@126.com,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5月23日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6717313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如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临床医生岗位B若核减1个计划,则将初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计划连同该招聘单位调整到临床医生岗位A;若计划取消,则将取消的计划连同该招聘单位一同调整到临床医生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按规定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人力资源网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