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3517人】
为做好我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师〔2020〕6号)精神,定于2020年5月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17名,其中: 乡镇基层中小学教师242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4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教师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4日出生);
③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4日出生);
④报考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的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⑤报考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的年龄:男性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⑥2002年9月4日前(即桂政办发〔2002〕137号文件前)经港北区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且具有在港北区公办学校任教经历的原代课人员,报考港北区教师岗位(除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外)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但不再享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加分。
2.代课人员特设岗位。仅限于现桂平市辖区内户籍2002年9月4日前(即桂政办发〔2002〕137号文件前)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备案的、现在公办学校任教、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符合政策规定、2020年9月30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人员报考。
3.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内户籍(或生源地在桂平市)的,且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现在公办乡村学校任教及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4.免笔试招聘岗位
(1)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2)部分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基层乡村学校岗位。
5.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被开除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代课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9月30日前已达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人员。
9.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4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限生源地必须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20年5月24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定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按代课人员户籍所在县市区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备案的所在县市区报考。
(五)定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的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为桂平市)人员报考。
(六)定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必须是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的人员。
(七)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八)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报名。
三、加分办法
(一)报考人员属少数民族的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核实。
(二)原代课人员报考专设岗位加分办法,按贵政办〔2008〕42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报考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不给予加分。
(三)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西部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且未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以上人员服务期满后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四)随军未就业家属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
(五)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止。加分可以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网址:https://gz.ggzhaoyu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5月30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5月29日17:30至5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三)现场资格及加分初审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特设岗位、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等2类报名人员统一在2020年5月27日—29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材料和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广西贵港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贵港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xgg.gov.cn)公示2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5月31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之一的,按考生缴费账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考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②报考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10比例的;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五)开考比例
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县市区所属单位必须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应聘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5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5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六)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缴费报名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网址:https://gz.ggzhaoyuan.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暂定),具体时间报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确定,详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温馨提示:
申请免考试费的考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考试结束后30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1份,便退回考试费:(1)免考试费用申请表(附件4);(2)准考证;(3)《广西脱贫攻坚帮扶手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的证明(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需提供)。
(二)成绩查询(2020年7月上旬前)。
应聘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网址:https://gz.ggzhaoyuan.com)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但笔试只要有一个科目缺考的,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需增加笔试筛选。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二)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和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的专设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县市区公布。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0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0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0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和下列材料之一。
①2020年5月24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提供户口簿;
②提供能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含有生源地为贵港信息的户口簿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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