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桐庐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47人】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6月4日至2002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桐庐县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县。户籍以2020年6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高考生源地指的是高考时学籍或户籍所在地。下列2类人员不限户籍:持有桐庐县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桐庐县户籍人员、2014年及以后在桐庐县域内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初高中(含中职)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可以报考初中科学岗位。其中:
(1)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紧缺教育岗位、小学信息除外),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2)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岗位,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聘用后三年之内即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3)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紧缺教育岗位、小学信息除外),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0年6月4日(含)之前。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时限内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对应学历的中文版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2020年6月1日下午17:00。
链接:https://w.url.cn/s/AzqOXGx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点击上述链接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像素为(高*宽)413*295,大小在40K以内,选择岗位报名后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6月3—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将在6月1日前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报考紧缺教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先行考核,不另行组织面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不具备笔试资格。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6月5日前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2020年6月9日前
对现场确认(紧缺教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教师等岗位还须通过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如小学语文A岗、小学数学A岗有效报名人数不足,则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相应学科的B岗(补充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对已现场确认并通过报名或者通过技能测试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部分岗位还须通过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或下载打印对应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打印方式将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5.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6.面试
未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模拟上课、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已进行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至7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8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5(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7.综合成绩
紧缺教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教师等岗位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幼儿教师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紧缺教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幼儿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8.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9.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技能测试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11.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2.选岗
聘用人员进行“现场选岗”,即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09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56986067。
点击下载>>>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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