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4人】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4 名,主要协助青秀区司法局的基层调解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专科或者以上学历社会管理、法律、医学及相关专业,有基层调解工作经验。
(二)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有C1以上的驾驶执照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存在不适宜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2015年6月2日。
2、报名地点: 悦宾路1号13楼1318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青秀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322 联系人:王倩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5、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发到青秀区司法局邮箱qxsf5566133@163.com。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矛盾纠纷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四)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青秀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南宁市青秀区聘用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标准发放。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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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2015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