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南通职业大学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通职业大学网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南通职业大学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网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发放。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模拟上课100分、答辨100分计算成绩,模拟上课与答辨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通职业大学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通职业大学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1050837、81050836;
监督电话:0513-8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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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3.2020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南通职业大学
2020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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