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二次报名公告【招13人】
为加强河池市宜州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河池市宜州区2020年度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67名。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7:00止,尚有9个乡镇及以下学校职位无人报考,计划招聘13人。根据《河池市宜州区2020年自主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无人报考岗位二次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7日至2002年5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
7.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5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9.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内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 报考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至17:0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的报考申请材料。
4. 面试资格审查(初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及所获得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
(2)面试资格审查(初试),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报考者需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其他素质等。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初试成绩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6. 现场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及所获得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通过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发放。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