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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陆良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3人】

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5.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1.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分别报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批准,并严格按批准的面试方案进行。

2. 因笔试成绩并列而进行加试的面试工作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3. 面试严格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需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4.进入面试及加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须按规定向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5.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及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6.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中共陆良县委党校201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公告、陆良县中医院201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公告、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试面试公告。

(五)考核、体检

1.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经资格复审合格或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又并列则以学历高者确定,若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确定拟考核和体检人员后,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3.体检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和录(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4-6227127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6939531

监督电话: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8967925

陆良县纪委         0874—6225561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0874-6222329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6939569

原标题:陆良县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陆良县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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