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江区招聘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公告【招125人】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衢江教〔2019〕51号)、《衢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衢江教〔2019〕111号)等精神,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衢江区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见附件
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按要求报考。
2. 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农村和山区教育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报考者为衢州市户籍的;
2.报考者为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3.报考者或其配偶在衢江区工作并在衢江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户籍以2020年6月10日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10日。
(三)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育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的对象,并按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及聘用有关事项;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并能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
(六)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八)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10日起,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公布在上述平台,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6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或用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已按《2020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报考公开招聘编内教师(以下简称“公招编内教师”)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如符合本次招聘相关岗位要求,可同时兼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简称“兼报者”),友情提醒:需重新报名本次招聘,方可取得本次招聘的相关资格。
报名网址:http://maka.im/pcdanyeviewer/11504199/Q4G0FAF3W11504199
报名二维码:
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等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次招聘过程发布信息的网站。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缴费办法和要求及时缴费,其中已报考公招编内教师且缴费的兼报者,无需重复缴费。缴费截至6月17日12:00止,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共计100元。贫困家庭考生先不缴费,但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打包后(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6月18日,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20日。报考人员登录“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下载并填写考前储备员额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健康状况承诺书(笔试时带至考点,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收取),同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1.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报名结束后,将对招聘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报考岗位核销的,退还考试费。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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