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六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十、体检考察
参加专业测试1、2报考人员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参加专业测试1、2报考人员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2. 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查阅。
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 政策咨询:0564-3376209、3376108
监督电话:0564-337065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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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3.2020年度同意XXX同志参加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docx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