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保亭县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人公告公告【招1人】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定向委培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公告
1、招聘信息和公告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共7天。
2、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招聘岗位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招聘的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8:00至6月24日16:00,共7天。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6dd7BSDorgQRXvRlBgcin9PSAhwHCv0a8iuMIrOkebI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开始5天内,考生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户口簿(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毕业证书、近期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2)应聘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需上传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服务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至少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保城镇、三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需上传退伍证或县级以上人武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4)其他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需上传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招聘方式与考试开考比例:
1.定向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即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其他岗位方式招聘,岗位报考比例达到1:2即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条件的,则相应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公告后2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规定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招聘过程
(一)考试招聘
1、笔试科目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幼儿园医务人员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其他招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医务人员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保城镇、三道镇两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按所应聘岗位退役军人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来划定;其他招考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参加同类试题考试的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来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参加面试。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及比例: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以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2)须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3)递补及公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1)面试方式:幼儿园教师面试方式采用现场展示,内容为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幼儿园医务人员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方式进行;其他招考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考核结果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或考核结果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没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递补: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考核结果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1、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幼儿园教师聘用后,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
2、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是指2018年1月至今)。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1日至2002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1日至2002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3、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0年6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在2020年6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人员。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9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公示期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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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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