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72人】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均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按“拟参加面试人数÷3”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报考人员各科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均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或其他佐证材料;5.报考人员为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需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规定的时间内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当天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的其他报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和面试地点及时公示。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明确意见后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023-68086020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
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19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023-6815172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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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