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5人】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与本岗位计划3:1比例,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医学类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没有官网的可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委人事处统一安排,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2020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
十二、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931-4818196
0931-481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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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