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丹徒区教育系统集中招聘教师公告【招46人】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档案保留单位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还需提供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取消入围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含专业技能测)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
时间初定为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补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扬中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联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并不得迟于6月28日零点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北京市的人员参照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见附件4)要求执行,来自湖北地区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百分制(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以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报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 代码为403、406、410、412、416、417、420、421、422的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丹徒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0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丹徒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11-80897191;丹徒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2;丹徒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联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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