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广东江门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71人公告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A类:
A1医学三基,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A2护理学专业知识。
(2)B类:
B公基行测,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5.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6.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不实行加分。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及加分对象范围:①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请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市卫健局人事股提交申报加分资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③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④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市卫健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2)应聘者须提供本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及本人户口本。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基层服务项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审核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3.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对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在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体检等工作。应聘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体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局受理,市卫健局电话:0750-5559807,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台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ts.gov.cn/zfgzbm/swsjk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304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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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