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廊坊市三河市医院招聘8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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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86
2 报名时间 5月24-30日
3 笔试时间 6月12日
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冀机编〔2016〕20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实壮大医疗队伍,满足医院发展要求,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三河市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由三河市人社局三河市医院具体实施,三河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本次统一招聘工作人员86名,其中医疗人员30名,医技人员15名,护理人员30名,收费人员10名,网管人员1名。详细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学历要求:学历及专业要求,详细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5月21日-2002年5月21日出生)。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19年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数量不低于总体数量的6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统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20日—5月27日,在三河市政府网、智慧三河手机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统一招聘实行实地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址:三河市医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316-3212079。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及电子版照片;
(4)往届生提供与本岗位对应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一份(以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执业注册地点、工资流水记录为准;以发布统一招聘公告之日为时间截点)。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行报名,取得毕业证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医院共同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领取准考证
2021年6月1-3日,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员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到三河市医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2:1。这一比例也达不到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时间
2021年6月12日上午8:30 至 11:00。
2.笔试地点
三河一中
3.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主要是2020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师资格考试、其他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内容。
4. 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为一人的二人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2021年6月22日-6月23日。笔试通过的考生到三河市医院政工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6日。
3.面试地点
三河一中。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考官由7名外聘专家评委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
5.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当面问答及操作形式,内容是2020年国家执业医生资格考试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内容。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7.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若再相同,组织复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2021年7月3 日至9日,在市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市医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六)体检
2021年7月12日,由三河市医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自聘任之日始,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医院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组别、分岗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在三河市医院工作期间享受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由三河市医院院长王成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医院,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刘海永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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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0520三河市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1811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