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盐城市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为适应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安监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盐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决定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除工勤人员) 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工作经历。
4. 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安监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安监局人事培训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490室);联系电话:88190490;联系人:征志付。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有关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安监局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本次遴选。
2.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安监局共同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安监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遴选证明。
考察后,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安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 (www. jsychrss.gov.cn)和盐城市安监局网站(www.ajj.yan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安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安监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盐城市安监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5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