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河池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第一批)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方式
通过传真、配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
公务员职位:报考市直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乡镇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选调生职位:将材料报送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办公中心216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邮编:547000,传真:0778-2307752)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将于2015年6月5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河池先锋网(网址:http://www.gxhcxf.gov.cn)、河池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hcrc.net.cn)上公布,敬请关注。。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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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15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