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7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其中计算机岗位2名,财务岗位3名,综合文秘岗位2名,均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参公事业编)。
三、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上午12:00。
四、报名地点: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附一栋3418室)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条件:计算机岗位要求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财务岗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综合类不限专业。
六、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所需资格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低于1:2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稿撰写,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标准等均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7、选调: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选调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咨 询 电 话:0731--83679720 83655275
本公告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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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