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浏阳市环境保护局选调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面谈、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其中法律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环境执法岗位1名,均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参公事业编)。
三、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7月3日上午12:00。
四、报名地点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和政工人事科(环保局403)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法律岗位要求法律及相关专业或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文秘岗位要求文秘或语言类相关专业、环境执法岗位要求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或有从事执法类相关工作经验。
六、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人社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面谈测评:面谈测评采取由面谈评委组现场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测评情况,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面谈测评时间待定。
4.体检:体检程序、标准等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处理。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面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6.选调: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选调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11642 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0731-83620506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13548694915 王 钟
本公告内容由浏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岗位要求 |
法律岗位 | 1 | 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2年以上,法律及相关专业或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
文秘岗位 | 1 | 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2年以上,文秘、语言类相关专业。 |
环境执法岗位 | 1 | 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市范围内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2年以上,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或有从事执法类相关工作经验。 |
原标题: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