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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麻江县直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经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7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2015年7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麻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笔试考试科目”栏。

2.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10:00-12:00。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麻江县,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7月2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麻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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