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公务员考试资格确认公告
(4)国外学历要出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考录进入公务员及参公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复印件;
5、要求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必须携带报到证。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
7、项目生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职位的资格确认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项目生”资格条件的认定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给考生本人出具认定证明手续。省委组织部认定项目生的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省人社厅网站;第二步: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到所在市(地)人社部门进行其它条件的认定。
8、限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9、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10、招考对象为“社会在职”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11、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中共预备党员需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12、和报考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张。
1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23日前主动与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0453--6171636电话联系确认;
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23日前主动发短信(注明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及姓名)至18745332067(此号不接受电话咨询)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 0453--6171636(党群机关)
0453--6172067(行政机关)
0453--6377031(法院)
0453--6271541(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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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