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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宁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招34人】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宁化县勘察测量队等22个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其中第一批核准计划继续招聘14名,第二批核准计划20名)。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宁化县委党校等2个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15年宁化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5年宁化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考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8:00,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smrsks.com)报名,提交详实的报考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5年7月31日8:00至8月5日18:00,考生可在报名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sm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6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7月31日8:00至8月7日18:00,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报名结束后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计为通过审核报名人数。

4.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5日至8月2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考生打印免笔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负。

5.其他要求:考生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宁化城关。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加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笔试加分的考生在2015年8月28日前持相关证件到宁化县公务员局审核,名单将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smrsks.com)上公布。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内相关证件未送达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5年9月10日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smrsks.com)查询。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含加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比例经批准开考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级人事部门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决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合格的将通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结果为准。

(四)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卫计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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