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广安市公务员考试考察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内容和要求
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察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5年8月20日-9月5日。
(二)考察分工
各区市县机关(含司法局、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招录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协兴物流商贸园区乡镇机关招录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
(三)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察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3份)或《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3份),于9月10日前将《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表》及《录用公务员审批表》(3份)或《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1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四、其他事宜
(一)请考察人选主动与负责考察的单位联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提供本人详细情况;服从考察单位安排,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三)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不再另行公告。
五、纪律与监督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 督 电 话: 0826-2393328、2331722
咨 询 电 话: 0826-2663233、2678966
原标题: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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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上半年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人员名单.xls
2015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