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公告
为多渠道多层次吸纳人才,充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名额
(一)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层机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科级以下(含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不限专业。
(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层机构市劳动监察支队科级以下(含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主要从事执法监察,适合男性。
(三)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层机构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科级以下(含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遴选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并已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参加报名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县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或乡镇选调生,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乡镇公务员;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5年9月7日前完成)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7日下午
6点前。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由本人采用现
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53号贺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局人事教育科(市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0774-5130631。
3.报名事项:《报名表》可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在编在岗的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原件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报名表》需由报考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笔试测评(2015年9月9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采取笔试形式进行适岗评价和比较遴选,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测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公开遴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将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测评(2015年9月中旬)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和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的50%+面试合格成绩的50%〕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2015年9月中旬)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档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报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解释。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教育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4-5130631
原标题: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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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ls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