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陕西留坝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调16人公告
按照《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为留坝县水保站等12个事业单位选调16名工作人员。现就人员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县级工作部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县事业单位聘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全额供养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选调岗位条件,选择报考岗位。
根据各级教育、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及本县教育、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仍需加强等实际,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暂不列入本次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范围。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凡符合选调范围和岗位条件(见附表)者,均可参加选调报考。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2、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热情;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不得报考选调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者不定等次(不含试用期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4、招录(聘)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在试用期或试用期已满,未于考核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
5、“振兴计划”招聘人员,仍在服务期的。
四、方法与步骤
选调工作从2015年9月2日开始,2015年10月20日之前结束。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者,在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填写《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于2015年 9月14日--9月16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9月22日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按选调范围和条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占考试总分的50%,计分标准均为百分制。
笔试:主要测试选调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法律常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县情、时政等方面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分两个层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占60%;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聘用技能测试考核占40%。两个部分面试成绩折算相加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及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4、考试时间和考场设置。笔试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9:30分准时开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场: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
对于选调职(岗)位职数与报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笔试、面试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为选调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取消该职(岗)位的人员选调。
5、考察。根据考生最后得分,按照选调职位职数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供需见面,双项选择的方法进行。由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根据选调岗位的任务和职责,对考察对象进行知识、技能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形成拟调建议。
6、公示拟调人选。选调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工作的纪律要求。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作到“三公开”。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始终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坚持回避的规定,对在选调工作存在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中之一情形的,应当回避。
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分。
六、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编办和选调部门组成的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原标题:留坝县2015年下半年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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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