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5、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工作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要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回收等工作。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并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处理。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六)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回避原则,认真履行本次招考担负的工作任务。在考试期间将手机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负责专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坚持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试题及答卷工作。
(七)本次技能测试不授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考前培训,也不授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出售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查阅相关资料备考。
联系电话:0883—2154102
原标题: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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