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岳阳市纪委监察局选调24人公告(面向全市)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岳阳市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市纪委悟园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纪委对报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市纪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岳阳市纪委统一制作。
4.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不低于1:3)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需进行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的,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其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仅作为准入条件,不计入总分。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5.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7.差额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从1:2的入围人员中择优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报市纪委组织部备案。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经常委会讨论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或减少选调人数。
8.公示。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在有关新闻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试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由选调单位各自组织实施。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五、相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组织部、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途退出的,须向市纪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
3.凡试用人员,在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不得再调整本人职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阳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8889246。
原标题:中共岳阳市纪委 岳阳市监察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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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中共岳阳市纪委
岳阳市监察局
2015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