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青岛市招聘2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批准,青岛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第三批聘任制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对外经贸高级职员(英语)1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对外经贸高级职员(韩语)1名。
《青岛市第三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及《青岛市第三批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等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下载: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qdhrss.gov.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网(http://www.ccpitqd.org)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青岛市第三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16:00。
2、报名材料:
《青岛市第三批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2份和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配送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者应于10月20日下午16: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上述材料直接送到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配送或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配送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2-83897597 联系人:赵庆爱
电子邮箱:zhaoqingai@ccpitqd.org 邮政编码:266071
配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1号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
(三)考试测评
聘任名额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1:5比例的职位,考试测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足1:5比例的,考试测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