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鞍山市公务员考试办理录用手续通知
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第一批考察合格考生公示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下一步将办理录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公示的考生(详见《2015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示一》)于2015年9月28日9:00报到,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时间为报到之日。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1、报考市直党群系统的考生到各单位报到,报考各县(市)、区党群系统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
2、报考市直政府系统的考生到各单位报到,报考县(市)、区政府系统的考生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到。
二、请考生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一处联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请各单位在2015年10月15日之前为考生办理好录用手续。
原标题:关于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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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鞍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鞍山市公务员局
2015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