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贵州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调配录用股领取。
本次公开招聘除职位代码为06、07、08、09、10、11四个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余招聘职位需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设置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体公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后,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总成绩等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7天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县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等媒体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招考。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2621823(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原标题: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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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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