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广安市委宣传部遴选2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事调配和新进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委宣传部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10月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本单位同意报考(前锋区报考人员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6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地址:市委机关办公大楼121室。
3.联系电话:0826-2160105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缩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文明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2: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宣传部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并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顶岗试用情况,市委宣传部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对拟遴选人员在广安文明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宣传部纪检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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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