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福建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6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0月14日至1997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泉港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曾被泉港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2.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户籍要求。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10月1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地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2015年10月14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专门岗位要求。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须为在泉港区(或泉港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泉港区外)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的人员,并于2015年 10月14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5.资历计算。本次招聘对象不包含201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 其他要求。考生聘用后,在本区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3年。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5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3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5年10月23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5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3日17:30)。考生报名并缴费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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